不恋长安

我爱的梅溪湖啊,惟愿你们散是满天星,聚是一团火

【老云家】良夜(序)

赶在一年庆的尾巴上,写一点东西给我最爱的云组,给最好的双云,和永远是少年的1975。

 

预警:混乱邪恶老云家,严格意义讲都不算什么好人,一家几口在无序黑街相互扶持着过日子的狗血故事。

 

Cp很乱,云次方无差不动摇,1975内部排列组合,有且不仅超方超凡超朋方黄等,有单箭头的云中书和龙超手,带一点小凡高。故事很长,估计要慢慢讲,每章只打出现感情线的tag,不打tag的cp请自由心证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第一次遇到郑云龙的时候是个普通的清晨。天太早了,太阳还没从云层里探出来,天空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灰绿色,就像老旧筒子楼里发霉的砖墙。四处都阴沉沉的,阴气里仿佛凝着水雾,又湿又冷。密密的寒气像是一根根细针,总要寻着角度刺到人骨头缝里去。

 

才刚四点出头,阿云嘎已经推着手推餐车走了小一公里,来到了这条街道的中心。他做的是小本生意,三餐都卖,胜在一个物美价廉上。虽说这片区乱得很,赌场酒吧夜总会分布得密密麻麻,但光是人流量大这一点,就值得阿云嘎每天风雨兼程,不顾被恩恩怨怨波及的风险,也要来黑街中心赌个好生意。

 

没办法,这块地方早就是人尽皆知的贫民窟。从这里,有人踩着其他人的骨头吸着其他人的血,不管不顾地蹬着向上爬,最终也混出了个名堂,又反过来回到这里继续做着灰色产业,妄图压榨干净穷人们骨渣里最后一点油。而更多的就是和他一样的穷人,像加工罐头流水线上的沙丁鱼,拥挤在不大的空间里,三餐拌的是破灶里烟熏火燎的煤烟,夜晚睡的是常年见不到阳光的棚屋,早让穷苦生活腌得入味了,连血液里都透着缭绕不散的霉味。

 

你要想在棚户区从这些人手里赚到一点钱,简直比从他们脊背里抽出一根骨头还难。就算早已饥肠辘辘,他们也不会拿出一个子来买上什么熟食来饱腹,而是选择把腰间系着当做裤带的布绳再勒紧一些,去自来水管旁边,像骡马那样大口大口地用凉水灌满胃袋。

 

阿云嘎在这些行走的瘪瘪的水袋中就显得格外出众,他不仅每天都能吃得饱,身体健康又强壮,而且还有一幅好相貌。不止一个“好心”邻居想介绍他去霓虹灯深处的夜总会里,生活在这里的人连眼睛都被穷苦泡得异变了,拉着阿云嘎的手,看见的不是一个大活人,而是看见了一张又一张的钞票。在这条街上,钱取代了一切度量单位,没有一斤米或是一桶水,有的只是“十块钱的烟”或者“三块钱那么多的苹果”,而阿云嘎很明显就是等身高的钞票摞。多的是稍有一点姿色的女孩子,甚至是清秀的小男生,早早就飞入到金碧辉煌的浴场,或是灯红酒绿的夜店里,拿回数量及其可观的钱来,这些都算是不罕见的常事。旁人除了投来羡艳的眼神,也不会加以更多的评价——在这里,穷才是原罪,其他一切相比起来都算不上什么。

 

但阿云嘎不愿与他们为伍。与生在这里长在这里,烂在根里的人们不一样,他有过正常的家庭和生活,虽短暂却真切地体会过被爱。只可惜命运弄人,父母早早离他而去,就连拉扯他长大的哥哥也因为重病命不久矣。家里仅剩的财产都被他草草变卖,换成一袋又一袋冰凉的药水,和着他流不尽的眼泪一起,滴进哥哥日渐枯瘦的血管里。

 

嘎嘎,哥哥温柔地抚着他的发顶,我们嘎嘎长大了,也学会替哥哥遮风挡雨了。不要再攒钱给我治病了,到头来还不是人财两空。

 

他固执地摇头,假装自己听不懂哥哥在说什么。

 

哥哥叹气,说起码把推车留下吧,哥哥本来还想推着餐车卖饭供你上大学呢。留下它,你也就有能力糊口了,哥哥才能放心。

 

他含泪答应了。

 

哥哥走后,他便推着家里唯一剩下的“固定资产”,来到了黑街。他厨艺算不上好,从小在家里受父母和哥哥的照顾,也从来没专门学过烹饪,只是自从哥哥生病倒下开始,他才匆匆忙忙学起病号餐要怎么做。他人算得上聪明,又踏实肯吃苦,自己练了几天手,做出来的东西倒也像模像样了,再加上定价低分量大,卖的饭菜种类也比盒饭多,逐渐到也挣了一些小钱,把哥哥生病时欠的借款还了七七八八。

 

他干了没几天就总结出一个规律来,那就是赌场夜总会里边总有人过着倒时差的生活。因此他也跟着昼夜颠倒,专挑凌晨三四点钟出摊。有的是倒完两点多夜班的服务员,小荷官,或者刚刚颠鸾倒凤的姑娘和恩客,拖着疲倦的身子来找些热饭吃。凌晨时人的意志力都弱一些,他早早支了摊子煮起一锅热汤,热气带着香味不急不缓地向外飘散着,不一会就能勾回一些老熟客来。两个灶,四口锅,一个人左右开弓,煮锅里吊着的大骨汤一刻也不能离了火,根据食客的点单时不时往里面加着云吞和面条,偶尔架上蒸屉也蒸些馒头或是包子。另一个灶火上,炒菜的圆底铁锅和煎炸用的平底锅交替轮换着,时不时迸发出热油的香气。

 

郑云龙就是在这样一个时候溜达到阿云嘎的“凌晨移动食堂”来的,他上身穿了个高领毛衣套皮外套,下身却配了个摇粒绒的睡裤,底下还踩了一双外穿拖鞋,脚后跟的带子也没提起来,直接踩在脚底下,导致他走路的时候不得不趿拉着往前蹭,以免鞋掉下来。

 

他长相也和打扮一样不拘小节,明明五官都生的阔气,却好像没睡醒一样尽力抬着眼皮,脑门上都挤出几道深深的印子来。郑云龙个子明明很高,却微微有些驼背,此刻弯着腰去看他餐车前挂的菜单,嘴里还叼着半截烟头,说话的时候也没直起身来,只是拿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向上看去。

 

“小老板,有嘎啦吗你这?”

 

其实郑云龙凑过来看菜单的时候阿云嘎就已经注意到他了,人高马大一个大小伙子本来就很显眼,再加上他这一身奇奇怪怪的装扮,想不多让人看几眼都难。他抬头说话的时候那一脸褶子莫名让阿云嘎想起还小的时候,哥哥带他去动物园看过的骆驼。动物园的记忆已经早就忘得干净了,印象里只剩下骆驼水灵灵的大眼睛和长长的睫毛,忽闪忽闪地为这种大体型动物增添了不少温顺的味道。

 

他摊位前的大骆驼也忽闪忽闪睫毛,眨眨大眼睛,打了个响鼻,吐出一些烟圈来。阿云嘎本应该像以前应对客人一样,干巴巴回上一句“菜单上有的都有,没有就做不了”,但这突然被唤醒的记忆让他凭空多出一些温存的感觉来。凌晨果然是个意志力薄弱的时候,他被记忆里的骆驼一个响鼻喷了一头一脸的草沫子和浓浓的土腥气,也对现实的骆驼放软了语气。

 

“没有,嘎啦是什么呀?要是好找下次我也去买买看?”

 

那双大眼睛一下就亮了几分,他把烟拿出来,手舞足蹈地比划着一个小圆。

 

“就是贝壳,小小那种,最便宜的海鲜,很好做的,放点辣子炒,或者煮一下。”

 

阿云嘎愣了一下,很郑重地点点头,于是郑云龙兴高采烈地点了一大份羊肉炒面,坐在旁边美美地吃了起来。点完头阿云嘎就开始后悔,他从没处理过海鲜,也不知道去哪里才能买到这些,海鲜和许许多多美好但与他无缘的东西一样,令他感到陌生,而陌生的背后掩饰的是他的不安。但是他又是个重诺的人,这个点头就像一个小小的滚烫的火星,热乎乎地在他胸膛里蹿。自从哥哥离开他之后,他已经许久没有感觉到被人需要了,日复一日的忙碌就像机械化流程,没有什么特殊的色彩。而这天的清晨,他遇见一个陌生的,长得像骆驼的小伙子,唤醒了他一点快乐的回忆,又给出了一个小小的承诺。鬼使神差的,他觉得这样也不错。

 

第二天凌晨郑云龙又来到了这里,可是阿云嘎并没有出摊。他有点失望,因为阿云嘎那认真点头的样子让他觉得,他们之间已经达成了一个约定。但想想他又觉得是理所应当的,没道理一个初次见面的小吃摊主要为了一个陌生人的请求,去改变自己的菜单。更何况这里离海有个十万八千里,普通的菜市场哪有嘎啦卖。

 

可是第三天他还是来了,抱着一点自己也不清楚从何而来的期待。还没到路口,就先闻到了熟悉的热汤香味。阿云嘎正在摊位前忙忙碌碌,看到是郑云龙过来,快乐地向他招手,像一个炫耀自己玩具的小孩。郑云龙楞了一下,阿云嘎在忙碌时一向是严肃的,两边嘴角微微向下沉去,仿佛把生活的重担都挂在了上面。但笑起来的阿云嘎有些小小的稚气,两颗兔牙在唇边若隐若现。郑云龙才反应过来,抛开繁重的生计,此时的阿云嘎应该也只是个不到成年的孩子

 

阿云嘎神神秘秘地从推车下层拿出一个盆子,示意他打开。一股熟悉的海水味道,让郑云龙的心砰砰地跳了起来。他惯于拿枪的手微微有点颤抖,带着一点陌生的雀跃,揭开了捆在上面的破报纸。里面满满装了小半盆的嘎啦,很明显还活着,一张一合夸张地呼吸着新鲜空气,盆底还铺了不少海水。

 

“我昨天特地去找的,花了我好久才找到。我也不知道怎么养,怕他们死了,既然是生活在海里的,放了海水总不会错吧?”

 

阿云嘎本来还在得意地展示自己的战利品,却忽然发现对方大眼睛里噙满了水光,眼眶也变得红红的。他有点被吓到,赶紧一连声地问:“怎么啦,我弄的不对吗?”

 

“对,”郑云龙吸吸鼻子,“一会我来做吧,也让你尝尝我老家的特色菜。”

 

阿云嘎正在烦恼要怎么烹饪这些嘎啦,闻言立刻笑了起来:“那你先吃点什么垫垫肚子吧,等这些客人吃完收摊了,我们两个开小灶。”

 

他给郑云龙煮了满满一碗自己包的羊肉饺子,他的手圆乎乎胖乎乎的,算不上太灵巧,包出来的饺子也笨笨的,圆圆的算不上好看,料倒是足,个头大的活像一个个小包子。饺子刚从热锅里捞出来就进了郑云龙的碗,还放了整整一碗底的香醋,又香又烫,热气嘘得郑云龙又掉下眼泪来,他微微低下头找了个阿云嘎看不到的角度擦掉了。

 

郑云龙就这样端着一碗饺子乖乖地等到天光大亮,街边的饭馆都开门准备营业了,阿云嘎才算忙到了点。他接过阿云嘎的炒勺,炒了一大盘嘎啦,又把剩下的食材混到一起做了一大盘什锦炒饭,两个人才头对头坐了下来休息。

 

阿云嘎静静地听他一边吃一边讲着自己在帮派底层生活的不易,心下也对郑云龙的身份大概有了个猜测。贫民区虽然穷乱,但却是灰色产业最好的藏身之处,而黑街一片就隶属于朔帮名下。他虽然也是第一次接触到朔帮的人,但郑云龙与他交谈甚欢,倒也没有想象中那种匪气或者蛮横,因此也只是小小感叹了一下,没有多想。

 

谁能想到,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灰暗清晨,就是整个故事的开端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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